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为主要学科门类,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1189人,教授140人,副教授379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87人,硕士学位的511人。教师中有省级重点联系专家56人,湖北名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1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6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11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省青年拔尖人才2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13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5人。 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2.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常年报名 2.报名材料:申请人报名时需出示并提交如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②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 ③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时需带同一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学位课程要求
1.学员学习采取网络课程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五年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学分,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2.学习期间,外语(限英语、俄语和日语)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学位论文要求
1.学员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硕士论文撰写 ①修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获得结业证书; ②通过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2. 学员在导师指导下开题并撰写论文,论文符合要求通过审查可申请答辩,论文撰写及答辩原则上在一年内完成。 3.学员通过答辩,按学校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硕士学位。 4.以下情况,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①申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严重违反学术规范或经评阅不合格,不再进行沦文答辩; ②论文答辩未获通过; ③答辩通过,但有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未通过。
申请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通过资格预审,并网上注册——现场确认审核——参加国家统一课程考试——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校考——撰写论文——通过答辩——授予学位。